1、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制度(试行) -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协会、深圳市绿色建材网

党建文化

流程制度

1、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制度(试行)

时间:2024-08-20 来源: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协会

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

 

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改革、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,保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,保证实现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积极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。

一、参与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:

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。

2.以社会组织经营为中心,支持、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。

3.既积极参与决策,又积极支持和保证行政领导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。

4.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。

5.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社会组织,积极维护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。

6.促进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建设、同步发展,切实维护社会组织稳定。

二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主要是;

1.社会组织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主要包括经营方针、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技术创新、技术改造等

2、改革中的重大问题。主要包括重要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、修改,资产结构变动,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的制定。

3、人事分配中的重大问题。主要包括部门经理的任免、职工岗位的调整,职工奖惩方案,职工教育培训事项。

4、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。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方案,效益分配等。

5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,需要提交职工大会或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,以及其他需要谨慎决策的问题,

三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保证

1、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碰头商讨制度。凡属重大问题,各领导应先交换意见,共同商议形成统一认识和主导意见。

2、组织讨论和论证制度重大决策议题确定后,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,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,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,应组织广大职工进行充分讨论,听取各代表意见和建议。

3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办公会制度在召开的讨论生产经营、改革和管理等日常工作问题,党组织负责人应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。

本制度经2024年7月第二届理事会传签通过后试行,经二届十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,由理事会负责解释

 

在线客服 TOP